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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4 11:52:23
一般如果原因正當的話,法院是可以變更法人的,可如果是處于惡意的意思能動性,侵犯第三人的權益的話,法院會禁止變更法人。變更法定代表人只為躲債。“更換法定代表人,有公司的原因,也可能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緣故。公司股東可能想轉移資產,法定代表人看到公司停止經營沒錢賺了,也可能想逃避個人的后續義務。”三院清溪法庭庭長莫xx表示。“我庭經辦的案件中,就有公司曾多次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后的法定代表人往往是不知情且無財產的個人,法院即使追究其責任,亦起不到實質作用。”。對于上述情形,國內有法院曾通過發函的方式要求工商部門禁止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但由于函沒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執行與否取決于工商部門。“裁定書有法律效力,工商部門必須協助執行。未經法院允許而變更,相關部門需承擔一定責任。”莫xx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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