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4:42
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限定予以賠償。“缺斤少兩”隸屬欺詐做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欺詐做法的處罰有以下限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160。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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