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0:08
法律分析:食品配料表不全違反我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食品安全標準,法律規定食品預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上注明配料表,如有違反將受到行政處罰,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或者處以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應當標明的其他事項。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