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6:08:06
不實行明碼標價的,物價檢查機構可以視情節輕重,分別處以批評教育、提出警告、限期整改、責令將非法所得退還購買者或用戶、沒收非法所得、罰款或以公開方式點名曝光。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價格欺詐的行為表現。1、標價簽、價目表等所標示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質地、計價單位、價格等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內容與實際不符,并以此為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購買的。2、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3、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4、標示的市場最低價、出廠價、批發價、特價、極品價等價格表示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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