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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8 05:32:09
法律分析:一、公證是否是離婚協議書的法定要求。離婚協議書不需要公證。離婚協議書簽訂后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協議離婚中,雙方都自愿離婚的,簽訂離婚協議書后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后的三十日內,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二、離婚協議書變更公證是否有效。變更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證。法律規定公證內容的范圍有:合同;繼承;委托、聲明、贈與、遺囑;財產分割;招標投標、拍賣;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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