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2 06:20:02
律師解答。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 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入戶搶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七)持槍搶劫的。(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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