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9 17:56:20
1、公安人員泄露個人信息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人民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利用制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居民身份證的;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泄露因制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