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9 18:57:31
勞動仲裁有效時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計算。對仲裁結果不滿,可在收到裁決書后的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和第48條規定。法律分析;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時間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起算。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的時間為收到裁決書的十五天之內。法律依據: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時間一般是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起算。當事人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的時間為收到裁決書的十五天之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