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1 03:38:15
(1)計算基數:按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應得工資計算,包括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合同法規定有社平工資3倍的限制,是否分段各地不同。(2)計算年限:按本單位工作年限算,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公司未訂書面合同員工可“被迫辭職”主張經濟補償么。勞動合同法只規定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責任,未規定員工可以此為由“被迫辭職”要求支付經濟補償,司法實踐中員工該請求一般不會獲得支持。但需注意:個別地區法院支持,如中山中院就認為可支持2008-1-1后工作年限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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