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9 07:33:14
首先,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屬于違法行為,其法律后果是,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支付二倍工資。其次,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無故扣發勞動者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持相關證據材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或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一、公司應在員工入職后多久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應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仍未履行責任的,勞動者可通過申請勞動仲裁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之日起計算。二、公司未給合同員工被辭退了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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