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3 02:04:00
本文講述了安置房的產權和使用期限的法律依據以及辦理房產證的步驟和所需材料。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使用期限根據土地使用性質不同而不同。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交多項材料,包括評估報告、營業稅、房產證過戶等手續。最后,申請人需要到當地財政局交契稅并領取房產證。法律分析;一、安置房有70年產權嗎。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那么取得房產證后,安置房的產權為70年。二、房子使用期限的法律依據節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業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三、安置房怎么辦理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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