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13 06:34:52
律師解析。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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