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1-06 16:33:06
犯法被拘留定罪時間視具體情況而定。1、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2、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3、在警察局關了24小時不一定是拘留,也有可能是傳喚或留置盤問的。對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行為人,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適用繼續盤問最長可達48小時?!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后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情況復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