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8:32:05
(一)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二)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通過房屋租賃合同范本,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后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1)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2)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3)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