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8:21:3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75條規定是可以外出打工的,前提是必須經考察機關的批準。(1)雖然判緩刑了也屬于服刑人員,行動自由是受嚴格限制的,特殊情況須離開居住地的,七日內須經司法所審批,七日以上須報司法局審批(最長不能超過一個月)同時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社區矯正機構還有“日聽音、周見面、旬匯報、月鑒定”的工作要求。(2)被判緩刑后就會受到當地相關部門的監督,而外出應該得去相關部門登記申請。(3)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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