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20:07:39
家庭房產買賣糾紛可以通過和解、協商、仲裁、訴訟四種方式解決。雙方應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三方加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根據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約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如仲裁仍未解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怎樣處理。(1)協商和解。協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經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議。(3)根據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是指仲裁機構對糾紛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當事人請求解決的糾紛,依法審理、調解、裁決等居中公判的準司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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