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17:41:48
在建筑工地出現人身傷害的,是可以獲得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費用的賠償。因工致殘的,可以獲得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如果因工導致死亡的,還可以獲得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等費用的賠償。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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