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13:55:10
發行企業債券的條件如下:1、發債前連續三年盈利,所籌資金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最近三企業債發行定向寬松保障房債券逆勢放量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3、發債用于投資項目的,發行總額不得超過其投資總額的30%;用于基建項目的不超過20%。4、取得公司董事會或市國資委同意申請發行債券的決定。利率水平市場招標(2006年下半年至2007年上半年發行的10年期利率一般在4.2%-4.8%之間債券期限一般為5年以上,以10年和20年居多付息方式一年一次發行規模(相互占用額度)。不超過凈資產40%,不超過項目投資總額的70%,不低于10億元。發行對象:境內機構均可購買(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一、債券與股票的區別是什么。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