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14:10:04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罪犯因漏罪、新罪數罪并罰時原減刑裁定應如何處理的意見》規定,“罪犯被裁定減刑后,因被發現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依法進行數罪并罰時,經減刑裁定減去的刑期不計入已經執行的刑期。在此后對因漏罪數罪并罰的罪犯依法減刑,決定減刑的頻次、幅度時,應當對其原經減刑裁定減去的刑期酌予考慮。”因此,罪犯經減刑減去的刑期不屬于罪犯已實際執行的刑期?!缎谭ā返谄呤畻l規定的“已經執行的刑期”不應包括經減刑減去的刑期,不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刑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應包括罪犯前罪經減刑減去的有期徒刑刑期。一、判處緩刑的社區矯正對象能減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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