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14:06:39
債發生的主要原因有。一、合同;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債權債務關系,因此合同是債的發生根據?;诤贤a生的債,稱為合同之債。合同之債是當事人在平等基礎上自愿設立的,是民事主體開展各種經濟交往的法律表現,也是債的最常見、最主要的表現形式。二、侵權行為;侵權行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權益的行為。依法律規定,侵權行為發生后,加害人負有賠償受害人損失等義務,受害人享有請求加害人賠償損失等權利。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侵權行為之債。侵權行為之債是除合同之債以外的另一類較為常見的債,它由非法行為引起,依法律規定而產生,以損害賠償為主要內容。三、無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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