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8:07:14
法律分析:1、現行政策不夠完善。2、職工方面的原因,如證據不完整。3、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所致。4、地方政府的助長保護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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