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47:13
1、違法辭退員工的賠償是按實際上的平均薪資來算的。員工在用人單位每工作一年,單位需要向其賠償二個月的薪資,此處的月薪資是指員工在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內的平均薪資。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薪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薪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薪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薪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薪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薪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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