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47:36
法律分析:一般來講,提前鑒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后鑒定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后及時鑒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在治療終結后,傷者可向處理交通事故大隊申請出具傷殘鑒定委托書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時間不對會導致鑒定結論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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