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42:56
工傷一般是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1)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2)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3)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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