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55:30
法律分析:如果用戶與物流企業之間存在約定或合同的,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賠償,如果沒有約定的,對于保價的貨物,按照保價額進行賠償,如果未進行保價的,則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法律依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吨腥A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十七條 郵政企業對給據郵件的損失依照下列規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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