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58:49
法律分析。雖然沒有簽訂運輸合同,但是二者之間已經成立了事實上的運輸合同關系,對于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了損失,應該由承運人對此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其貨物的損失不可以歸責于承運人的,承運人無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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