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53:11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中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五項規定,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造成交通事故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的主體是機動車或者非機動車駕駛人。“逃逸”行為是指行為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離事故現場、逃避法律追究的行為。無論行為人出于何種原因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只要有逃逸行為,即可構成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所謂“尚不構成犯罪”,是指不構成我國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主要是指不構成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的交通肇事犯罪。根據刑法關于交通肇事罪的規定,不構成犯罪的情形主要是。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