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7:45:09
1、申請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口所在地的區房管局申請辦理嘉興經濟適用住房申購登記手續,領取《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2、申請人如實填寫《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并備齊所需材料,向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收入和住房證明(無工作單位的向居委會和街道辦事處辦理證明)手續后,報區房管局審核后,由區房管局上報市房管局復核。對申請人住房情況的核實由市房地產檔案館出具證明。3、嘉興市房管局按照規定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和評分后,在相關網站上公示15天。4、嘉興市房管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度和申請人的評分情況,按批次批準購房申請,對經批準的同一批次申請人,通過公開搖號的方式,確定選房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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