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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08:00:10
工傷傷殘鑒定后可以再次申請傷殘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者職業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及其家屬對工傷鑒定不服的話就能申請工傷二次鑒定,可以說做二次工傷鑒定的條件就是有人對之前的工傷鑒定結果不服?!豆kU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申請鑒定的單位或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鑒定結論不服,可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提出工傷傷殘重新鑒定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書面申請。包括:申請再次鑒定的事實與理由、傷病治療情況、初次鑒定情況、申請時間(單位申請需加蓋公章、工傷職工申請需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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