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22:29:27
強奸罪案件屬于公訴案件,受害人無法撤訴。受害人能證實當時不是強奸,最終到是可能認定不是犯罪。但這不叫撤訴,只能是查明事實。如果公安已經刑事立案,除非有嫌疑人死亡、不構成犯罪、證據不足等情形,否則不會撤案的。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會撤,因為刑事案件是否追究刑事責任不取決于被害人是否愿意追究,這是國家的公權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一、強奸罪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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