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07:29:24
一、破產的基本流程;(一)破產申請→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二)立案審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應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債權的申報與登記。(五)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并就整頓與和解協議討論。(六)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七)企業整頓→破產宣告→破產清算→裁定破產程序終結→企業注銷登記。二、注意事項。債務人(擬破產企業名稱)提出破產申請的應當提交如下材料。(1)破產申請書。(2)企業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3)企業法定代表人與主要負責人名單。(4)企業職工情況和安置預案。(5)企業虧損情況的書面說明,并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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