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09:54:56
云南省工傷事故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对颇鲜」kU條例》。第三十一條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補充工傷醫療康復用藥、診療和服務項目,在現有定點醫療機構中確定協議醫療康復機構。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康復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其醫療康復機構納入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管理,接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監督。第三十二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及時救治,按照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康復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醫療康復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工傷職工在非定點協議醫療機構急救后,其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傷情穩定后應當轉到定點協議醫療康復機構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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