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3 09:56:13
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的時效,對于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一般情況下是基于債務人出具欠據前,雙方已有經濟往來,債權人向債務人索要或經過結算后,債務人需給債權人款項,因為存在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拒絕給付的情況,從而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欠據,此時,債權人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一、貨款欠條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因貨款欠條引發的債務糾紛,在起訴時,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問題。第一種情況是,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即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3年。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