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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9:12:26
法律分析:北京仲裁委員會上班時間是早8:30,晚17:00。具體時間段如下: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3:00 – 17:00。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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