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9:00:42
如果構成了賭博罪,根據不同情形,量刑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賭博罪的認定1、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作為前提條件;2、構成賭博罪必須符合三種情況之一:聚眾賭博、以賭博為業。二、“聚眾賭博”有特定的含義,并非所有的“聚眾”賭博都屬于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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