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7:17:07
法律分析:嚴重。及時向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或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重新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黨組織應對丟失介紹信、證明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可由最后辦理轉移組織關系的黨組織予以補轉,并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接轉單位在接轉時,要對介紹信進行認真審查核對。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組織工作條例》第二條 黨的組織工作是以黨的組織體系建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黨員隊伍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實踐活動,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全面領導、完成黨的全部工作的重要保證,是黨領導人民不斷奪取革命、建設、改革勝利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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