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7:21:39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有何區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業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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