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2:38:06
法律分析:放寬人才落戶政策,凡自愿來合肥市工作的普通高校(高等職業院校)應屆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研究生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本科學歷、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可以先行落戶;上述人才在肥創新創業,落戶后即可購買首套住房。對新落戶在肥工作暫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的碩士、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三年內按每人每年2萬元、1.5萬元、1萬元和0.6萬元的標準發放租房補貼(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所需資金由市和縣(市)區、開發區按1:1比例分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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