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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9:56:02
離婚后女方戶口需要從男方戶口所在地遷回娘家的方法如下:1、由女方到娘家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準遷證。2、由女方憑戶口準遷證,到戶口現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3、由女方憑戶口遷移證,到娘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落戶手續。4、經過轉入地的公安局審核批準后,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親屬戶口簿到轉入地的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1、提出離婚一方起草離婚起訴狀。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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