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7:51:20
法律分析。有限制。逮捕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對被逮捕人的羈押期間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為止。犯罪嫌疑人在判決書生效前,不允許與家屬會見。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家屬不可以探視。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 第一款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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