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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08:34:11
律師分析。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會補發結婚證的?!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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