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2:54:11
小區里有人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其他業主應該率先私下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交由指定機構進行仲裁,仲裁仍未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鄰居們在自己家里,做鞋廠,每天都有噪音,有害氣味,影響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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