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2:58:14
(一)本罪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及窩藏毒品罪的界限行為人實施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窩藏毒品的行為都是以非法持有為前提的。在司法實踐中,有證據能夠證實已構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窩藏毒品罪中的任何一種罪,即以該罪論處,而不應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在犯罪分子拒不供認,又無證據認定構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窩藏毒品罪中任何一種罪的情況下,才能認定其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外,還須注意的是,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有法定的數量標準,達不到法定標準的只能按違法處理。然而構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窩藏毒品罪只要有行為即構成犯罪,無需毒品數量達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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