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1:19:38
法律分析。(1)原告訴被告不作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不合理。(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廢止的。(4)其他情形。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五十六條 訴訟期間,不停止行政行為的執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執行。(一)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關系人申請停止執行,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失,并且停止執行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認為該行政行為的執行會給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法律、法規規定停止執行的。當事人對停止執行或者不停止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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