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4 13:46:2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七)違約責任。請你依據上述條款雙方協商簽定承包合同。一、農村集體土地租賃的合法性問題。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