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19:03:51
(1)原告撤訴后,等于離婚案件的審理屬于未訴狀態。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并沒有判離,那么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2)原告撤訴后,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如有新情況、新理由可不受六個月限制,但實際中新情況、新理由的舉證非常困難)。(3)原告撤訴后,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更加困難。(4)原告撤訴后,雙方達成的離婚協議可能顯失公平性。(5)原告撤訴后,本次訴訟程序終結,如再次起訴,訴訟審理期限重新計算,無形增加離婚訴訟的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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