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19:06:05
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為查明案件事實,法院可以根據案件需要,按照職權進行調查,或者要求借款人對部分事實提供證據。如果案情不清,債權人應當對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借款、付款協議等法律要件承擔結果意義上的證明責任。債務人主張的債權受到阻礙或者限制,債權已經消滅或者部分消滅的,應當承擔結果意義上的證明責任?!颈疚年P聯的相關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五條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主張合同關系變更、解除、終止、撤銷的一方當事人對引起合同關系變動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對合同是否履行發生爭議的,由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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