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19:03:24
行為涉嫌強奸罪,協助他人實施強奸行為的,屬于幫助犯,也叫共同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為強奸未遂始終沒有達到強奸既遂的危害程度,所以法律也是給予了相對強奸既遂比較輕的處罰。但這并不是說強奸未遂就不用處罰,畢竟強奸未遂也是觸犯了刑法。強奸未遂是指已經著手實行強奸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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