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房產證寫兩個人名字,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情況有:1、婚前一方全款買房;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買房;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共同購買的房屋;4、婚前夫妻雙方一起全款買房;5、婚前一方先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6、婚前一方由父母貸款買房。若婚前父母全款買房,產權歸父母,與夫妻雙方無關。
法律分析
婚前購買房產證書上寫有兩個人的名字,如果符合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1、婚前一方全款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準夫妻雙方名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的父母全款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準夫妻雙方名下,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一方承租并在婚后使用共同財產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
4、婚前夫妻雙方一起全款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準夫妻雙方名下。
5、婚前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雙方再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
6、婚前一方的父母為購買房屋進行貸款,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婚后由夫妻雙方共同還款。若婚前一方的父母全款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買房一方父母名下,則產權歸一方父母所有,與夫妻雙方無關。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該內容由 信金國律師 和 家和律云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