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人實施了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行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預見、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則不成立過失爆炸罪。
(二)爆炸危害到公共安全。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為必須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三)必須造成嚴重后果。嚴重后果也就是說必須造成不特定多數人的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的重大毀損。如果尚未發生危害結果,或者發生的危害結果尚未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程度的,則不構成過失爆炸罪。因此,后果嚴重是構成過失爆炸罪的重要標志。
(四)行為與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過失引起爆炸的行為與嚴重后果之者必須具有因果關系,即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必須是由于行為人的過失爆炸行為引起的。這是行為人的行為負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
一、小孩貪玩造成火災能不能構成放火罪
孩子的貪玩引起火災,不構成放火罪。因過失引發火災,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火災?;馂姆缸锸且赃^失引發火災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行為人主觀過失引起的火災,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嚴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引起火災,因疏忽大意而不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自己的行為會引起火災,但輕信可以避免火災。根據法律規定,過失必須造成嚴重后果才能構成犯罪。其次,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的行為人,即使犯罪,也不構成犯罪。
二、失火罪如何構成?
失火罪的構成:
1、犯罪主體,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犯罪客體,即指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3、主觀要件,即行為人主觀上的是過失的心態;
4、客觀要件,表現為行為人因為過失實施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